发布时间:2022-06-14 15:32:18 来源: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   原文链接
成都市久隆水库工程环境监测
答疑文件01号
1、 1.4.1投标人资格条件里面类似工程业绩要求,证明材料为已完成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备案证明材料。评标办法2.2.4资信业绩评分标准要求: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成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及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在实际工作中,环境监测工作是不需要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就是环保验收工作也是业主自主验收,不需要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只需要专家评审后网上备案。故环境监测项目,供应商无法提供主管部门验收备案材料。 建议取消通过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
答:主管部门验收备案的证明材料并不特指建设项目环保竣工验收备案材料,泛指各类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备案的报告或备案登记资料。例如在四川省开展过监测业务的监测单位,应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将出具的报告上报四川省生态环境监测业务管理系统,系统将对报告进行备案登记。考虑到投标人开展业务的地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要求不同,投标人既可提供环保竣工验收备案资料,也可提供其他类型生态环境监测主管部门审核验收备案报告或备案登记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
招标人:成都久隆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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