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项目概况 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113-00228 项目名称:沈阳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500000 最高限价(元):1500000 采购需求: 一、服务范围 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前身为沈阳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于2004年1月17日被省政府批准为省级开发区。2006年5月29日被省政府核准更名为沈阳辉山经济开发区。于2013年1月17日被正式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沈阳市东北部,划分为三个区块,区块1东至罗家沟村,南至前进乡皮台村,西至新城子边界,北至蒲河;区块2东至浑南区辉山村,南至南沟村,西至月牙湖,北至仲官村;区块3东至南沟村,南至南沟村,西至南沟村,北至南沟水库。开发区用地面积为12平方公里。 二、主要任务 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包括调查监测、调研、会务、审查等事项)。 三、编制要求 报告书应根据规划区开发现状进行编制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数量:不限 五、合同履约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主要资料提供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包含环评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在主要资料提供后四个月内完成报告书送审稿的编制,包含环评报告书成果(含图册)及简本。(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规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备案且在守信名单中,并无信用扣分记录,以网站截图为准。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03日14时00分至2024年12月1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12月1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版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备份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北新区政务服务中心5楼开标室(沈阳市沈北新区天乾湖街1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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