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2月11日 10:45(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10000000241129152910-00182048
项目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预算编号: 0025-00001594
预算金额(元): 1330000元(国库资金:1330000元;自筹资金: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33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全市(除崇明外)水质自动站废液处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33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根据国家相关管理和本市相关实施方案,我市地表水环境水质自动监测站产生的废液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集中处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概况及技术服务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
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
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 至投标截止时间查询,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网址为: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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