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瑞安市生态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根据《温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4年温州市生态环境监测工作要点〉的通知》(温环发【2024】第24号)要求,瑞安市需完成2025年生态质量样地监测一轮次全覆盖工作。现就2025年瑞安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事项进行询价采购,欢迎具备服务能力,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2025年瑞安市生态质量样地监测
二、项目预算:11万元以内
三、采购人名称:瑞安市环境监测站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1、监测对象:瑞安市4个生态质量样地,具体包括1个城乡样地、1个农田样地、2个森林样地(坐标区域已发布)。
2、监测内容:依据相关环保标准及规范,对监测对象的生态质量进行全面监测,具体监测指标及频次需符合采购人要求。
3、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具备专业的监测设备和技术人员,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同时需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监测任务,并提交详细的监测报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需具备生态质量监测或生物多样性调查项目的实施经验;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时间要求:项目需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监测任务,并提交合格的监测报告;具体时间节点将在合同签订时明确。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中标供应商完成约定全部工作内容且监测报告经评审合格后,以合同约定总金额,根据中标供应商100%正式发票提供后,一次性支付。
八、询价采购程序
1、供应商按规定时间递交询价响应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单位资质、监测方案、报价明细等。
2、询价评审小组(由采购人召集相关人员组成)按询价文件要求对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合格响应供应商。
3、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超过3家(含)的进入下个询价环节。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或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的,宣告本次询价采购失败,须重新组织询价或其他政府采购方式。
4、询价评审小组在审查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等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为保证询价公开、公平、公正举行,响应询价的供应商应派人在采购方询价会场外等候,并根据实际情况参与开标活动。
6、询价评审小组对每个供应商的询价响应文件进行评审,依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审打分。
7、询价评审小组根据询价评审办法确定询价成交供应商。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编制要求:
(一)文件组成
1.询价响应报价;
2.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供应商相关项目实施经验证明材料(如有);
5.监测方案及报价明细表;
6.与本次询价有关的其他资料(如有)。
(二)文件的编制和密封要求
1.询价响应文件为一份正本,一份副本,需装订成册;
2.询价响应文件的报价须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章,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加盖骑缝公章;
3.询价响应文件须装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响应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
十、投标保证金:本次询价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时间、地点
1、递交时间:2025年11月10日9:00—11:30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10日11:30
3、递交地点:瑞安市环境监测站会议室(锦湖街道花园路72号)。
4、本项目将于2025年11月10日14:30在瑞安市环境监测站会议室进行评审。
十二、询价评审办法
本次询价采取综合评分法(100分制),技术资信部分80分,报价部分20分。评审组先对技术资信文件评审,然后对技术资信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供应商进入报价文件评审。评标结束后,两部分合计得分由高到低确定一个中标供应商(得分最高者),其他有效供应商按合计得分由高到低依次为备选中标供应商。评分结果当面告知各供应商。评分细则如下:
1、资格性、符合性审查表(否决指标,不记分)
序号 | 评审类型 | 评审内容 | 评审标准 |
1 | 符合性检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一致 |
投标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 | ||
有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和有无不良信用记录 | 以提供承诺函为依据 | ||
2 | 无效标条款 | 1) 报价不是固定的或超过预算金额的; 2) 存在串标、抬标或弄虚作假情况的; 3) 不具备询价公告规定资格要求的; 4) 未按规定提供投标文件的; 5) 评审组认为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的要求的; 6) 非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未提供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7) 主要技术要求不满足用户的要求以及商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 8) 未提供无不良信用记录及无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 9)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
3 | 评审结果 | ||
2、评分标准(100分)
序号 | 价格评分 | 合计20分 | ||
1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且最终报价最低的投标综合总单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评标基准价/投标综合总单价×20%×100,报价得分计算保留小数2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 | 技术评分 | 合计80分 | ||
评分内容 | 分数值 | 备注 | ||
2.1 | 询价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 | 20 | 询价供应商至今类似项目业绩,1个得5分,最高20分。(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
2.2 | 项目组人员配备 | 4 | 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林学、生态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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