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1日 13:29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白洋淀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监测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涞源县 | 公告时间 | 2022年10月21日 13:29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2年10月12日 | 更正日期 | 2022年10月21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栾浩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312-5888522 | ||
采购单位 | 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涞源县广平大街1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312-732400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保定市直隶大厦A座2008、2009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312-5888522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HCBD-ZC2022-02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白洋淀流域入河排污口及国、省、市考核断面水质监测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0月12日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第五章采购人需求1.4 质量保证:参照《白洋淀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执行。、2.4 质量保证:参照《白洋淀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执行。更正为1.4 质量保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以及《白洋淀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执行。、2.4 质量保证:《环境监测质量管理技术导则》(HJ630-2011)、《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HJ91.2-2022)、《水质采样、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以及《白洋淀流域水质监测体系建设实验室质量控制技术规定》执行。
更正日期:2022年10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涞源县分局本级
地 址:涞源县广平大街12号
联系方式:0312-7324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保定市直隶大厦A座2008、2009室
联系方式:0312-588852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栾浩杰
电 话:0312-5888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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