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G0037FW20251202
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人: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12月13日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一、致投标单位: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经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实施,本项目现组织竞价采购。
1.项目名称: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CG0037FW20251202
二、项目概况:
1.矿区概况:呷村银多金属矿扩能工程需办理环评手续, 环评报告核心支撑依据为最新地表水现状数据。此前矿山虽有基 础水环境监测记录,但距上次系统监测已超5年,且区域水环境 功能区划已微调(呷村河及支流纳入赠曲白玉生态保护红线关 联水域 ),原数据已无法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对数据时效性、完整性的要求,需补充专项调查。
3.项目内容如下:完成《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的编制工作,通过甲方内部专家评审。
4.采购范围: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5.服务周期及地点:
1、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6年6月30日,具体时间以该项目实际合同工期为准。
2、项目地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矿区。
3、报价人所报价格,包含现场勘查、报告编制、交通及会务费等与本合同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若国家税率调整,则按照不含税金额进行税点调整。
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5、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技术服务质量标准。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7、踏勘现场:报价人自行踏勘现场
8、保证金及提交方式:本项目无需保证金。
三、合格供应商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监测资质的四川省内第三方单位,具有能力执行招标内容要求。
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投标单位近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情形列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获取文件:
1.响应性文件: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
2.递交响应性文件要求: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16时0分。
(2)递交方式:由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电子报价文件未按时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备注:建议报价人至少提前半小时将报价文件上传,以避免由于系统操作不熟练等原因导致无法按时上传。)
(3)提交响应性文件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
投标人(法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书等(以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注: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均作为废标处理。
(4)开标时间: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5年12月13日08时30分至2025年12月16日16时。
(5)联系人:张星 电 话:13697215529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适用于本公开采购中所述采购项目的报价和谈判。
2、项目概况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项目。
3、合格供应商
1.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监测资质的四川省内第三方单位,具有能力执行招标内容要求。
2.企业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投标单位近三年(2021年11月~2025年10月)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暂扣或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二、采购文件的组成
1、采购文件包括本文件及所有发出的修改澄清通知,修改澄清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采购文件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人的响应性文件不能实质性地响应询价文件要求,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3、投标人在下载采购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查看采购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方人提出,采购方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参与询价的投标人。
三、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响应性文件应采用A4规格纸编制、盖章扫描后装订成册,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商务部分: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相关资质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投标人基本情况等。
2、报价部分:报价单(需加盖公司公章)。
四、响应性文件递交
1、响应性文件应于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由报价人将电子报价文件(盖章扫描版)上传至《西部矿业阳光电商平台》,逾时视为自动放弃。
2、响应性文件需提供指定的份数,且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
3、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响应人的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1)逾期上传电子报价文件的;
(2)响应性文件中的相关资料未加盖响应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印章(签字)的;
(3)响应人名称与通过资格审查的不一致的;
(4)改变采购文件提供的设计偏离的;
(5)经评审小组认定响应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恶意竞争的;
(6)响应性文件中提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评审
5.1 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科学、合理是评标的主要原则。
5.2 评审程序
(1)评审前的准备工作
所有评委在评审前要认真领会和熟悉标书,掌握评标程序和对投标文件的综合评审的实施办法。
(2)投标文件的澄清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5.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符合性检查
序号 | 评价项目 |
1 | 投标人法人代表授权的有效性 |
2 | 投标人信誉查询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3 |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涉及监测资质 |
4 | 投标人须提供至少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
5 | 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方案 |
有一项不满足以上条件视为否决报价处理。
(2)价格比较
按价格由低到高进行排序
5.4定标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人排序意见,由采购单位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六、合同授予
1、采购单位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七、合同主要条款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1 ![]()
合同编号:
合同书
合同名称: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与 《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
甲 方: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6.2
乙 方:
6.3
签订日期: 2025年 月 日
6.4
签订地点: 呷村矿鑫源办公楼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 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受托方(乙方):
双方经过平等协商,根据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就甲方委托乙方对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的工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应根据国家与地方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生态影响》(HJ19-2022),开展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工作,并将调查和评价内容融入《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呷村银多金属矿扩能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对编制内容的质量及其所涉及的技术问题负责。
二、时间进度
合同签订,甲方向乙方按照资料清单提供资料,乙方收齐资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费用包括现场勘察、会务、交通等与本合同业务相关的一切费用,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含税6%)
元,大写: 元整,不含税金额为 元,大写: 。
2.支付方式:乙方完成《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并通过甲方内部专家评审后,乙方向甲方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在财务挂账一个月后,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合同款总额人民币¥0.00元(含税大写金额:元整)。
五、双方的权利职责和义务
1.合同生效后,在乙方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期间出现工程项目组成、建设地点、建设规模、生产工艺等工程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国家政策和审批权限变化变更情形时,甲乙双方应重新签订合同,乙方根据变化后的项目情况重新编制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
2.甲方应阐明需要咨询的内容及问题并按乙方要求提交所需的各类资料,甲方需确保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如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乙方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现场勘察、收集资料的便利及有关的防护用具,甲方陪同乙方进入作业现场,乙方服从甲方管理。
4.乙方应当配备具有按照约定开展咨询服务项目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为甲方咨询项目提出具体的建议、意见和方案,能有效解决甲方所需解决的技术问题或其他事项,保证工作质量,并完整提供和传授解决技术问题、技术成果的背景资料、知识和技能。
5.乙方应当对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样品、设备等妥善保管;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当中止工作,并及时通知甲方;本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应当归还上述技术资料、样品、设备,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留存。
6.乙方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客观、公正、全面、科学地完成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向甲方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资料,若因甲方工程建设进度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完成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工作,相关时间进行顺延。
7.乙方(销售方)必须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因乙方发票问题导致甲方无法抵扣或受到税务处罚,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8.甲乙双方均有责任为对方保守商业及技术秘密,不得外传和泄漏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的内容。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资料,国家强制要求需要公开的内容除外。
六、违约责任
1.因乙方自身原因延迟交付呷村银多金属矿地表水现状调查报告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本合同总额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
6.5 2.甲方如未按约定的时间节点付款,按应付款的日万分之五支付乙方逾期违约金。
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没有正当理由均不得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履行或者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合同总金额的20%。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
4.乙方所提供的技术咨询成果未通过审批的,乙方应当无条件负责补充、修改完善至符合本合同约定要求为止,否则,乙方应按合同总价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
5.乙方应当对其提交的报告负责,因报告内容错误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应当保证其交付给甲方的技术咨询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因此承担的全部责任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请客、送礼、行贿,或提供其他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
8.如乙方、其员工或其委托的第三方违反本条前述任何约定,无论行为所涉金额大小,均视为乙方根本性违约。
9.一旦前述违约行为查证属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主张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的,乙方应予补足。
七、争议解决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
1、乙方向甲方提供 6 份终版成果报告(5份纸质版,1份电子版)。
2、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 6 份,甲方持 4 份,乙方持 2 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同时具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供签章)
甲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乙方: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法定代表人(签章): |
经办人: | 经办人: |
地址:白玉县麻邛乡呷村鑫源公司办公楼 | 地址: |
邮政编码:627150 | 邮政编码: |
电话:0836-6123888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甘孜州分行 |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571001040002039 | 银行帐号: |
纳税识别号:91513300709152167E | 纳税识别号: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合同编号: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廉 政 合 同
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印制
廉 政 合 同
甲方:四川鑫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正常的市场经营秩序,预防和减少物资采购、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建设等经济业务往来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和职务犯罪,确保双方利益不受侵害,经协商约定,自愿签订廉政合同。
第一条 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
(二)严格执行双方签订业务合同的各项规定,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双方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诚信的原则,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管理制度。
(四)甲乙合作期间应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廉政宣传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协助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本合同行为的,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情节严重的,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任何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收和使用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及工作用途之外的交通工具。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装修住房、参加婚丧嫁娶活动、安排配偶子女工作以及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
(四)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业务范围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扩大采购数量,降低采购质量,或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
(六)甲方相关纪检机构应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并设置专门举报电话,接受乙方和其他单位、个人对甲方在履行合同中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投诉,广泛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土特产、香烟、电子红包等。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及工作用途之外的交通工具。
(五)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人员装修住房、参加婚丧嫁娶活动、安排配偶子女工作以及外出旅游等提供方便。
第四条 廉洁承诺与违约责任
(一)乙方承诺,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甲方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甲方领导、经营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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