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 清
1、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20、21,修改为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1月1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原招标文件供应商须知12.投标报价;12.1供应商可先到项目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服务现场位置、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修改为:12.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以充分了解服务现场位置、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现场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3、原招标文件合同主要条款5、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第三条去掉第1、3条。
4、原招标文件第五章评标标准和办法修改2.评标办法及附表一投标报价评审、附表二综合,修改内容评审详见附件1。原内容作废以新发布澄清为准。
5、修改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其他要求,原招标文件内容作废,以新发布澄清为准,详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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