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和苏财购〔2020〕66号要求,货物、服务和工程项目的公开招标数额标准均为400万元(含),因本项目预算金额未达到公开招标标准,根据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自行采购管理办法对以下项目拟用询价的方式组织采购,现邀请具有资质的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服务项目
二、项目预算:38000元
三、项目内容:
1. 保险种为: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具体包含:意外身故、残疾 50 万 意外伤害医疗 5 万 意外住院津贴 100元/天(可含前3天免赔)。
2. 投保人数约95人,具体以实际投保人数为准。
3. 保险期限一年,起保日期暂定为2023年3月1日起(实际以成交人与询价人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 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 投标人须为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或得到省级分公司授权的项目实施地点市县级公司。
3.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由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并依法经营满三个自然年度的保险公司。
4.凡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的企业,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报价。凡隐瞒上述情况参与报价的企业,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报价资格。
(二)其他资格条件:
1. 本项目不分包;
2.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五、响应时间和联系人信息
1. 报价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17时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2. 报价联系人:杨小元 0513-85158692
电子邮箱:30862220@qq.com。
3. 报价方式:请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将资格审查材料、盖章后的报价单扫描件一起发至联系人电子邮箱。
六、合同签订与付款
1. 中标服务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所签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单位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采购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 合同款支付:合同签订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它
1. 如对本公告内容有质疑,请于2月28日17时前向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行政财务科(电话:0513-85158692)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江苏省南通环境监测中心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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