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环境监测站2022年11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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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为确保设区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机构实验室配齐满足环境监测需求的基础装备物资,需采购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光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等相关设备,完成扩项申请。 | 243.6 | 2023-06 | 是 | 否 | |
2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核与辐射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为加强提升市监测站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以及核与辐射监测能力,需采购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中子测量仪、超低本底γ谱仪、γ谱仪等相关设备,对标对表完成核与辐射监测标准化项目建设以及完成辐射自动站设备更新。 | 551.6 | 2023-03 | 是 | 否 | |
3 | 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执法监测与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 形成满足日常执法监测任务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任务的能力,需采购便携式非甲烷总烃检测仪、便携式测油仪、便携式多种气体检测仪等相关设备。 | 228.95 | 2022-04 | 是 | 否 | |
4 | 2023年饮用水源地水站设备更新建设 | 本项目包括金墅港、渔洋水源地水质自动站更新挥发酚、氟化物、氨氮、高锰酸盐指数、生物毒性、总磷等监测设备及站房基础建设(电力、防雷、消防等)、文化建设、系统接入改造等工程。 | 108.8 | 2023-06 | 是 | 否 |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苏州市环境监测站
2022年11月17日
项目概况 苏州市环境监测站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辐射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6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ZJ2023-G-007。
项目名称: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辐射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预算金额:人民币551.6万元。
采购需求:
1、标的的名称:市监测站2023年购置辐射仪器设备(分台(套))购置。
2、数量:1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最高限价(单价) |
1 | 便携式X-γ辐射剂量率仪 | 2台 | 接受进口产品 | 21万元/台 |
2 | 便携式α/β表面沾污仪 | 1台 | 接受进口产品 | 7万元/台 |
3 | 中子测量仪 | 1台 | 接受进口产品 | 35万元/台 |
4 | 综合场强仪 | 1台 | 接受进口产品 | 17万元/台 |
...... |
服务要求:所有产品免费质保一年,质保期自验收通过之日起开始计算。中标人需设有专门的售后服务队伍,建立完备的故障响应机制。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2小时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48小时内解决问题。中标人须设有7×24小时维修服务电话,负责解答用户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和操作方法。其他未尽事宜按其投标人所提供的相应承诺执行。
合同履行期限:进口产品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国产产品4个月内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项目验收:验收标准参照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编制的安装验收技术要求,最终由采购人验收通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进口产品、不允许转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本项目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是2023年5月25日。
地点:供应商登录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供应商系统后进行报名操作。
方式:市级、区级政府采购企业注册入库和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详见《政府采购CA办理指南》。
售价:无。
注:
1、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并根据提示下载采购文件后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2、未依照本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0512-81876166,18550096817。QQ:2558306013
(3)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13914088964。QQ:2026988069、895706745、864274166。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4006776800 QQ:3269174593、3064437102。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
时间:2023年6月7日13:00时起至13:30时止(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标:
时间:2023年6月7日13:30时(北京时间)。逾时视作自动放弃。
地点: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执行。
2、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电子化要求
供应商须要通过CA证书,使用苏州市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并上传。
供应商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加密文件的CA证书,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到达开标地点递交,未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CA证书的或解密失败的(按照书面签到顺序进行解密,每个供应商的解密时长为5分钟,超时视同解密失败)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苏州市环境监测站。
地址: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竹园路8号。
联系方式:电话0512-682609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苏州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室。
联系方式:电话0512-62826523。
3、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项目联系人:徐公镇。
电话:0512-68260922。
(2)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徐杰、沈鹰、陈晓梦。
电话:0512-62826523。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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