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人(全称):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南楚天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合同名称:辰溪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2、采购项目名称:辰溪县环境监测仪器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辰财采计2023099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5、项目内容:环境监测仪器设备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1398000.00元
(大写):壹佰叁拾玖万捌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品牌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合同金额 |
/ | 湖南楚天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 详见采购文件 | 否 | 见附件 | 见附件 | 1 | 批 | 详见合同内容 | 139800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起始日期:2023年12 月21日完成日期:2024年1月20日,总日历天数: 30 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送货上门至验收合格。
第一笔款项:设备到货后,甲方在七日内支付本项目金额 50%的货款,计人民币陆拾玖万玖任元整 (¥699000.00);自设备到场之日起,若甲方在 30 日内未支付 50%的货款,乙方有权将所有设备收回,且甲方需按合同总额的 1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
第二笔款项:设备安装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七日内支付本项目金额 40%的货款,计人民币伍拾伍万玖任贰佰元整 (¥559200.00)
质保金:本项质保金为合同金额的 10%,甲方应在自设备到场一年并确认产品无质量原因后七日内支付,计人民币壹拾叁万玖任捌佰元整 (¥139800.00)。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t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肆份,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分。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九、合同主体
甲方: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传真:/
地址:辰溪县
乙方:湖南楚天环境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委托代理人:李倩
电话:0731-84441577
传真:/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一段469号圭水大厦(华雅财富)N单元2405房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长沙沙湾路路支行
账号:4318 9999 1010 0031 45634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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