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环境监测(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农经〔2022〕782号)批准建设,该工程山东段项目法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服务。
2.2建设地点:山东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
2.3规模: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包括控导工程续建29处,长14.320千米;控导工程改建加固38处,坝垛524道;险工改建加固32处,坝垛502道;防汛道路建设25条,长27.740千米;北大堤加高帮宽段长44.631千米,北大堤和南防洪堤堤顶硬化长72.366千米,其中翻修16.653千米(面层翻修5.586千米,基层11.067千米),新建55.713千米。(最终建设规模以本工程初步设计批复为准)。
2.4本次招标项目共计1个标段:
2.4.1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环境监测
(1)监测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
(2)招标范围:承担本工程初步设计范围内水质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生态监测、人群健康检查等。
(3)监测服务地点:菏泽、济宁、泰安、聊城、德州、济南、淄博、滨州、东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条件
(1)拟投黄河下游“十四五”防洪工程(山东段)环境监测的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②应取得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资质认定须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计量认证,且证书附表中包含水、空气、噪声和固体废弃物等检测项目。
③近五年投标承担过大型水利工程环境监测项目。
④拟委任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近五年承担的水利工程环境监测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
⑤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监测负责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相关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
⑥列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予以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2年07月17日09:00:00至2022年07月21日17:00:00,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4.2获取方式:
① 投标申请:凡有意参加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jnggzy.jinan.gov.cn/)通过CA登录系统将投标资料(资格要求需提供的资料)原件扫描件制作为PDF文档上传至系统并下载回执(要求图片清晰可辨),同时将PDF文档和系统下载的回执函一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2235753083@qq.com),并告知代理机构查收。
② 招标文件获取:投标申请后,即可通过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124.128.84.34:8099/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③ CA办理:投标人可以从CFCA、山东CA、天威CA三种CA中任选一种办理,办理方法详见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30分
5.2递交方法:投标文件须使用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完成,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逾期递交或未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2022年08月09日09时30分
6.2开标方式:通过济南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电子开标。
7.其他公告内容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济南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山东黄河网上发布。
8.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黄河水利委员会山东黄河河务局建管处。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黄河河务局工程建设中心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黑虎泉北路157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531-86987345
电子邮件:71066587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大河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城东路112号
联 系 人:汪女士
电 话:0371-66028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