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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 2024-02-01
项目名称 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
地块基本信息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01 14:09 至 2024-03-02 14:09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地块面积(m2) 138496.35
地块规划用途 中小学用地(教育用地) 地块详细地址 还珠大道与廉海路交汇处
经度 109.204872 纬度 21.638322
报告编制信息 调查起止时间 2023-03-01 至 2023-08-01
报告编制单位名称
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 刘占纲 单位联系电话 15777173861
土壤是否超标 土壤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地下水是否超标 地下水超标污染物的名称
公示授权信息 信息反馈联系人 刘占纲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777173861
土地使用权人信息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 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 合浦县第四中学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 吴润云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 1397896346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 合浦县廉海路
报告主要结论

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204872°,北纬21.638322°,位于还珠南路与廉海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38496.35m2(约207.74亩)。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南侧区域历史上为合浦县畜牧良种场、其他区域历史为平阳塘村农用地,主要种植龙眼、芭蕉等果树。项目地块历史存在的污染源为合浦县畜牧良种场,经过调查,合浦县畜牧良种场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养殖采用传统人工饲养模式,养殖区域均做好混凝土硬化措施,产生的主要废物为猪粪、废饲料、冲洗废水等,经过各项处置措施,均得到合理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见有周边群众投诉和污染纠纷情况发生。同时对项目地块内养殖区域进行土壤样品检测,检测结果特征污染物铜锌等重金属符合限值要求,地块内污染风险较小。相邻地块基本为为居住区或商业区、未开发利用地等,存在的污染源为加油站,加油站各项环保措施完善得当,且配备有泄漏风险报警装置,定期开展油气回收及环境监测,经营期间无泄漏风险等,相邻地块输入性污染风险较小。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可得到结论为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等;历史上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清晰,资料齐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地块规划建设使用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经本阶段调查分析,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调查活动结束,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地图展示
项目名称 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公示单位 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
公示类别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调查第一阶段(书面调查)
现状用地类型 一类用地
公示时长 30天
公示时间 2024-02-01 14:09 至 2024-03-02 14:09
行政区划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合浦县
地块面积(m2) 138496.35
工业活动历史
地块规划用途 中小学用地(教育用地)
经度 109.204872
纬度 21.638322
地块详细地址 还珠大道与廉海路交汇处
调查起止时间 2023-03-01 至 2023-08-01
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广西速竟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联系人:刘占纲
联系人电话:15777173861
钻探单位
土壤是否超标
地下水是否超标
信息反馈联系人 刘占纲
信息反馈联系人电话 15777173861
土地使用权人 土地使用权人类型:政府
土地使用权人:合浦县第四中学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人:吴润云
土地使用权人联系电话:13978963466
土地使用权人详细地址:合浦县廉海路

公示主要结论

合浦县第四中学高中部项目地块,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9.204872°,北纬21.638322°,位于还珠南路与廉海路交汇处,占地面积138496.35m2(约207.74亩)。经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地块南侧区域历史上为合浦县畜牧良种场、其他区域历史为平阳塘村农用地,主要种植龙眼、芭蕉等果树。项目地块历史存在的污染源为合浦县畜牧良种场,经过调查,合浦县畜牧良种场主要用于生猪养殖,养殖采用传统人工饲养模式,养殖区域均做好混凝土硬化措施,产生的主要废物为猪粪、废饲料、冲洗废水等,经过各项处置措施,均得到合理解决,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未见有周边群众投诉和污染纠纷情况发生。同时对项目地块内养殖区域进行土壤样品检测,检测结果特征污染物铜锌等重金属符合限值要求,地块内污染风险较小。相邻地块基本为为居住区或商业区、未开发利用地等,存在的污染源为加油站,加油站各项环保措施完善得当,且配备有泄漏风险报警装置,定期开展油气回收及环境监测,经营期间无泄漏风险等,相邻地块输入性污染风险较小。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农用地转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指引(试行)》,可得到结论为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涉及有色金属矿采选、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等;地块及周边区域历史上未曾从事过规模化畜禽养殖,或产出的农产品污染物含量超标等;历史上未曾作为污水灌溉区,或曾用于固体废物堆放、倾倒、填埋等;历史上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故等;土壤污染状况普查、详查和监测、现场检查表明无土壤污染风险等;历史上未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项目地块土地使用清晰,资料齐全。

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中的若第一阶段调查确认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则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可知,经过第一阶段调查分析,项目地块内及周围区域当前和历史上均无可能的污染源,环境状况可以接受,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项目地块规划建设使用性质为中小学用地。经本阶段调查分析,地块内及周边区域当前和历史上无可能的污染源和污染输入情况,调查活动结束,地块可作为中小学用地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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