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站建设项目(营口站))的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辽宁省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站建设项目(营口站)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000-44745 项目名称:辽宁省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站建设项目(营口站) 预算金额:人民币1616100.00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1616100.00元 (其中:第三章项目需求的项目采购清单中第1-17项合计最高限价:人民币1405000.00元) 采购需求:辽宁省海洋大气污染物沉降监测站建设项目(营口站),建设内容包括整体站房及基础设施建设及各类仪器采购(具体参考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45天内交齐全部货物;60日内完成站点建设;项目站点建设部分验收合格之日起进入运维服务期,服务期限为一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等相关规定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载明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2)所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3)联合体投标组成成员不超过2家。(4)组成联合体的,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工作范围、责任和权利。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就本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2024年08月30日至2024年09月06日,每天上午时间: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9月20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辽宁政府采购网,开标地点为营口市营商环境建设中心(营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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