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JK2025GC1121
二、项目名称: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珠海大桥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项目
三、采购结果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 |
广东江衡建设有限公司 | 珠海市香洲区888商业中街38号办公室305之一 | ¥297,208.21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序号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 |
1-1 | 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珠海大桥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项目 | 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执行 | 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0个日历天,工期自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中载明的日期开始计算,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 麦艳海 | 粤2442023202318504 | ¥297,208.21 |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晓彬(采购人代表),陈醉月,邢飞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以成交通知书中的成交金额作为采购代理服务费的计算基数。代理服务费收费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费低于5000元的按照5000元计算。成交金额的各部分费率如下:成交金额人民币100万元以下部分的收费费率为1.2%。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珠海市东部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珠海大桥国控水质自动监测站站房建设项目 | 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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