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进行公开比选,负责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环境现状监测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工作。
1.1项目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HJ1409-2025)新要求,对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海洋环境现状进行监测并编制黄骅港综合港区10万吨级航道工程海域使用论证报告。
1.2比选内容:确定本工程的环境现状监测及海域使用论证报告编制单位。详见监测方案及技术要求。
1.3 服务周期:30日内出具报告,必须满足比选人要求。
1.4比选申请人资格条件
1.4.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1.4.2 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省级及以上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证书附表中所批准的检测项目包含海洋检测相关内容。
1.4.3 业绩要求:
①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评比日)至少完成过一项海域论证报告编制工作。(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②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评比日)至少完成过一项海洋环境现状监测工作。(时间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
1.4.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1.4.5 项目负责人需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在本单位2024年4月至今任意六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
1.4.6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1.5比选文件的获取
1.5.1比选文件发布时间2025年 4 月 30 日。
1.5.2申请人在2025年 5 月 7日下午17:00前(北京时间,以到账时间为准)向比选人提交300元的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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